仲有兩句——關於集體回憶
漏了一點。公開論壇上,其實係有人答我而家正在進行的古物普查,集體回憶這「元素」,是怎樣被評核的。那位負責報告的吳教授,他說普查的做法是會給每幢古物都打一個分數,而怎樣計算集體回憶的分數,便是評估該幢古物,對個人、社區和香港整體的重要性云云。
但個人是那個個人?幾多個個人等?佢當然冇答我。
據流行的理解,集體回憶並不是一個風平浪靜的概念。一般講集體回憶,都係講某樣野被manipulate成為好似大家都需要有的共同經驗。那是一個需要主動去論述、以實踐、制度或政策去確認的東西。就是這一特徵令集體回憶成為一個充滿政治可能性,足以模塑集體身份的工具。也是這一特徵令這個概念變得 controversial
但而家何志平卻反其道而行,把集體回憶看成是一個計量的概念,彷彿不定下人數(即屬多少人的記憶)和年份(即幾多年前發生的東西才屬回憶),就無法找得出甚麼是集體回憶。彷彿集體回憶純粹是out there等待大家發掘的一些古董殘件。
不可不察,在上文所引述的那篇文章裡,何志平是自己親口這樣講的「如果香港的土地與金錢皆能海量汪涵, 容許我們無限量延伸、零界限擴張,一幢也不拆,那實在是太好了。」
換言之,如果大擔假設,何志平和曾蔭權政府這時候推出「隻體回憶」這字眼,其實並不是真心希望大家能透過確認某些東西的確是大家的集體回憶,然後予以好好珍藏或保育,更不是要主動借定義甚麼東西是香港的「集體回憶」,從而模塑一種不知怎樣的「香港身份」或主體性。相反,是剛好相反,現在的情況是,我們的政府看香港的土地或空間只想到錢,所以他們是希望賦與集體回憶一個不可能的定義或任務,從而把這個概念和考慮,取銷或謀殺掉。建房子發展是主,歷史、文化和社區是客;發展不需要問理由和代價,但保育則要背起所有burden of proof。
現在大概是到了一個要選擇的關口,就是一)另提一個保育社區、歷史和文化的criteria或keyword;二)把現在虛無飄渺的「集體回憶」的語意填充,令它變得可操作和能夠成為比如說社區保育,歷史保育的一個有效的據點。
1 comment:
社區活化?
社區轉型?
社區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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