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05

禁煙

近日有關室內地方全面禁煙的宣傳、新聞、宣傳加新聞、扮新聞的宣傳充斥市面,抽煙的人幾乎已成過街老鼠,無險可守。可能禁煙之議看來真的太晶瑩剔透是非分明,看不到多少除了「吸煙與健康」這主題以外的分析或評論,這篇文章,姑且算是拋磚引玉。

今日的全面禁煙之議查乃是早兩年未竟的大志,兩年前起,店內座位超過六十的食肆已開始要特別劃出四份一座位為非吸煙區,就如事游黨田北俊近來經常掛在口邊的話:大都「在同一天空下」,給另外四份三座位圍著的四份一,叫天不應叫地不聞,孤零零地給圍噴的措施,實在是荒謬。但一直在事游黨的張生宇人便是當年一夫當關的立法會議員,他所屬的飲食功能界別,對全面禁煙之議當然一步不讓,是以才有吸煙區對非吸煙區三比一這等怪物過渡措施。

在大量文攻武嚇下,今天再提全面禁煙已是大路一條,暢通無阻。政府又附以所謂無煙工作間、報紙又不停報挪威、愛爾蘭等為最早一批全國全面禁煙的國家,似是全世界的國家都瀟灑得如忘記了煙草產品是一直都是政府大量抽稅的產品。那種對抽煙人士盡情污衊的淫穢快感也似是不再需要修飾和掩藏。舉個近日從報章讀到的經典例子,我們便可明白,煙禁不禁是一回事,抽煙的人是否無藥可救塗灰生靈是一回事,但反吸煙是否要走得太過歇斯底里,以至像非將所有煙人士置諸死地呢?

例子是這樣的,早前香港有家「高等學府」為進行了一大型個調查,結果是有四成警員是煙民,當中又有三成三人是從未想過戒煙的。但該三成三人看醫生的次數,卻又較其他人為低。這是很反直觀的——吸煙之所以要反,其中一個流行的說法便是因為吸煙害己害人,破壞健康。但當吸煙不特已,還要從未想過戒煙的人,看醫生的次數竟然是低不是高時,調查又可又何解釋呢?調查的經典解釋是:又煲煙,不未想過戒煙,肯定不會注身體健康,那當然他們不看醫生!

因此,吸煙事實上有害與否,與我們如何(法例上、道德判斷上)對待煙民之間,就算不說可能有著極大的落差,至少也是其實充滿不同的斷裂和可能。要進一步說明這點,看看全面禁煙的建議的邊界便可以了。建議中,除了私人地方(當然這個「私人」在法律中的定義,可能也奇怪而有趣)抽煙,我們只好上竹館或去焗桑拿揼骨好了。要是政府其中一項要宣揚的,是無煙工作間有益身心,那究竟是在食肆、酒吧、茶餐廳、工廠、寫字樓等地方工作的人身體特別高貴、還是在竹館和桑拿浴室工作的人身體特別賤呢?一個比較正路的猜測是前者的牌照的要求比較相似,換言之,即前者場所,即食肆、茶餐廳、酒吧等地方的實際模比較相似,故若要括免任何一類型的場所,必惹爭議;而竹館和桑拿的牌照與前者比較涇渭分明。如此,政府便是從煙民的選擇中賺取其行政方便了,而當中的計算和考慮又多大程度上吸煙與健康的問題相關?

或者更準確的猜測是,對不同場所的顧客的考慮。且原諒小弟的想象力貧乏,相比食肆和酒吧,竹館和桑拿揼骨是誰去的多?多看一兩部《古惑仔》和《無間道》便不問可知了,正如有當侍應的電台聽眾打電話到電台談自己的經歷,說試過請一位客人別在店內吸煙——卻無意中打擾了一位江湖大佬抽煙的雅興,幾百位黑衣大漢旋即趕到,並盡點店中昂貴的食品,大快朵頤後——當然是唔俾錢。以後是否所有食店均要找警員睇場?那便乾脆放竹館和桑拿一條生路好了。當中的盤算又有多少和吸煙與健康相關?在那些場所的工作的職員的健康由誰來保護?對不起,老闆固然理你都傻,向政府求救?不如找黃大仙好了。

記得小時候,政府要管制機鋪,但不知是否自覺無權遞奪小朋友打機的樂趣,都試過將機鋪分為成人場和兒童場——後者或者因為供求問題而慢慢摺埋,而我們一般都習慣理解這是正常現象,沒有充足的有效需求便得自動消失。若將食肆酒吧都作如是處理,出來的效果會否比現在圓潤,我都不敢斷然肯定,但我想至少不能否定的,是別天真得以為禁煙是一個清純無雜質的健康問題。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