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需甩碌的親戚
我有兩個表兄弟,這三兩星期前後腳的來香港自由行,分別陪了他們,感覺迥異而又意外重疊。
表 哥現算是得志,在廣州當sale屎,月入五六千塊,用他自己的話說,不儲錢,天河區的貴餐廳幾乎全都去過。帶他到處走,換來聽他不停地說:我真看不出現在 香港和大陸有甚麼分別。血都吐出來。沿途他最有興趣問的,是現在大學生畢業一般賺多少,香港人一般又賺多少,在香港吃一頓好的大概多少等等等等,聽得實在 不耐煩,就對他說香港最富有的五分一人賺去了全港百分之六七十的財富,而最窮的人則只賺得把幾個巴仙。然而,到香港,他最想到的地方仍都是金紫荊廣場,和海洋公園,當然我沒有帶他到後者。
表 弟這兩年到了我父親的工廠工作,他是唸電腦專業的,原本是為他的工廠搞下電腦,現在則會到車間學習工廠的不同工序是如何運作。簡單來說,即是在工廠做打 雜。以前農曆新年回新會,他與他哥是超百厭的,老往街上跑,騙媽媽零錢,晚上不會家,當然會編些古零精怪不盡不實的理由。但現在他看來就是純粹的呆頭呆 腦,來香港玩幾天,只用一個不知是甚麼工廠的紙袋,把牙膏牙刷底褲厠紙都往裡面塞。但回到酒店後聽他與我老爹說工廠的事時,我聽得不知所云,但表弟卻是一 臉認真頭頭是道,不像裝出來那種。
幾乎不懂英語的他,在唸大專時原來也曾學過結他夾過band,雖然現在他bt回來的,除了各種搖滾樂外,還有甚麼十三課學好英語的語文課程。循例帶他到尖嘴海旁,他竟然對我說下次最好能買點啤酒坐下吹吹風聊聊天。
看來多麼不同的兩個人,卻不是沒有偶遇的地方。他們「大陸親戚」這身份無時無刻都在受符號界的大對體苛索,被逼償還某些與他們無關的債務,否則代價便是大對體為這身份提供的穩定保證。這種穩定性是否必需呢當然不是,不是不是難道便能逃脫某些根本多餘的咀咒嗎?
表 哥現算是得志,在廣州當sale屎,月入五六千塊,用他自己的話說,不儲錢,天河區的貴餐廳幾乎全都去過。帶他到處走,換來聽他不停地說:我真看不出現在 香港和大陸有甚麼分別。血都吐出來。沿途他最有興趣問的,是現在大學生畢業一般賺多少,香港人一般又賺多少,在香港吃一頓好的大概多少等等等等,聽得實在 不耐煩,就對他說香港最富有的五分一人賺去了全港百分之六七十的財富,而最窮的人則只賺得把幾個巴仙。然而,到香港,他最想到的地方仍都是金紫荊廣場,和海洋公園,當然我沒有帶他到後者。
表 弟這兩年到了我父親的工廠工作,他是唸電腦專業的,原本是為他的工廠搞下電腦,現在則會到車間學習工廠的不同工序是如何運作。簡單來說,即是在工廠做打 雜。以前農曆新年回新會,他與他哥是超百厭的,老往街上跑,騙媽媽零錢,晚上不會家,當然會編些古零精怪不盡不實的理由。但現在他看來就是純粹的呆頭呆 腦,來香港玩幾天,只用一個不知是甚麼工廠的紙袋,把牙膏牙刷底褲厠紙都往裡面塞。但回到酒店後聽他與我老爹說工廠的事時,我聽得不知所云,但表弟卻是一 臉認真頭頭是道,不像裝出來那種。
幾乎不懂英語的他,在唸大專時原來也曾學過結他夾過band,雖然現在他bt回來的,除了各種搖滾樂外,還有甚麼十三課學好英語的語文課程。循例帶他到尖嘴海旁,他竟然對我說下次最好能買點啤酒坐下吹吹風聊聊天。
看來多麼不同的兩個人,卻不是沒有偶遇的地方。他們「大陸親戚」這身份無時無刻都在受符號界的大對體苛索,被逼償還某些與他們無關的債務,否則代價便是大對體為這身份提供的穩定保證。這種穩定性是否必需呢當然不是,不是不是難道便能逃脫某些根本多餘的咀咒嗎?
與 表弟坐地鐵,當我們都入閘後,他還在閘機外蹲下找原本已買下備用的八達通,把手伸進紙袋中,紙袋竟個黑洞要將他捲入去。他抵擋的方法是把袋中的隨身日用品 都抖出來,一時間滿地都是牙膏底褲之類,最終當然是甚麼都找不出來。給他零錢買票,但還要過單程票的售票機一關。那無論在投紙幣和找零錢的設計上都自己以 為很配 合人體運作的機器,表弟把鈔票放入去,掌心向下想把零錢耙出來,零錢都跌到他的手背上,手抽出來,一地零錢。事情顯然還未結束,入閘上車後,八 達通便從某口袋冒出來了。
表 哥呢。晨早八時多給他的電話吵醒,十時左右在旺角火車站等。當然莫敢不從的準時到達,十時半左右,他來電話他還在上水,沒問題,買份報紙邊看邊等,反正當 天報紙有聰頭的訪問。不到十分鐘,電話又來了,列車撞到人。把細節略過,十二時多,終於在彌敦道奶怒神街交界把他檢回。
我 們都容易無厘頭的對某些事物有預期,當事情與我們預期的對象擦身而過時,也就最是快感。然而,當兩者重疊逼不得以面面相覷,原來又會難以承受非常錯愕。親 人自由行到香港,甩碌烏龍當然不是甚麼,只是烏龍事如對頭車相撞般迎面而來,終料不及的不是伴隨甩碌野的麻煩和代價,而是甩碌野發生的近乎必然性——似是 無論如何,能夠保證親人的「大陸特徵」,最終只是甩碌事故。當這些情況一直都只是離身(兼政治不正確地)可笑時,把旁觀者都捲進後,只剩下張牙舞爪的失序 效果。
1 comment:
喂,點左首歌俾你!
http://hegelchong.blogspot.com/2005/07/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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