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05

走出信仰/真理


攝到位在報紙出文,當然要自高一番。

2410_71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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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有嘢講」之「不同宗教如何介入七一?」  
主持:鄭永佳
嘉賓:范立軒(香港基督徒學會)
安中玉(天主教勞工事務委員會)
陳麗娜(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葉麗珊(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今 年7 . 1 大遊行的焦點,除了參與人數會否由過往兩年的50萬人直線下降之外,大概便是民間人權陣線有關帶頭團體的爭議:有宗教團體認為,讓性小眾團體走在遊行隊伍 的最前列,效果上便是讓性小眾團體「騎劫」了7 . 1 大遊行,混淆了「爭取全面普選」和「反對官商勾結」的大會主題。

不 說不知,民陣的55個成員團體中,宗教團體便佔了10個,而且還是清 一色的基督教和天主教團體。有教會團體近年不遺餘力地介入反賭波反同性戀等道德議題,民陣中卻有近五分之一的成員團體屬教會力量,當中存在的落差可以如何 理解?究竟現在的張力,是存在於教會團體與積極擴充政治文化民主的社會運動力量之間?還是其實有部分教會團體,希望在現今香港的社會政治環境裏,找到一種 能夠切合教義、實踐教義的參與進步社會的形式,卻遭到教會的保守力量拖後腿?

范 立軒指出,不同教會當然會有不同傳統和傾向,有明言政教分離的,也有 的肯定自己作為民間社會一分子的角色,但後者在香港屬少數。一般而言,教會團體對有明確訴求的社會政治參與都比較猶豫,這大概已是共識。加上香港社會向來 都弔詭地有一種凡事去政治化的政治文化惰性,故說到上街,或其他較激烈的參與形式,教會的猶豫也就不特別惹人注目。

雖然如中華基督教、循道衛理等基督教教會在反23條立法和反釋法時,都發表自己的聲明,然而那畢竟是例外的少數。另一方面,個別教會雖然都鼓勵教徒在過去兩年的7 . 1 上街遊行,但以教會作單位的旗幟,卻鮮有在遊行隊伍中出現。

教義的不同時代面貌

教 會以興醫辦學的方式參與社會,在香港這片前殖民地已是由來已久,不是 什麼新事物。當中的分別只是:在不同時代有不同的表達方式。葉麗珊與陳麗娜不約而同說,六、七十年代以來,浪奔浪流的社會運動,令對歷史和社會狀况敏感的 教徒開始思考,如何參與社會事務才是最能切合信仰、實踐信仰。舉例來說,「承擔與同行」便是天主教會在回歸前沿用的口號與原則,以示與香港社會共同進退。 這難道不是一個註腳,闡明天主教徒的特定歷史和社會使命感,以及適切地演繹信仰的能力?

事 實上,教會在社會事務上向來都有雙重角色——僕人與先知。僕人的態度 較為着重慈善、服務等;先知的角色則是對不公義的社會制度發出批判的聲音。民陣裏的教會團體認為,今天社會需要他們扮演的角色,或者更多是一把正義的聲 音,正如上街也可以是一種實踐信仰的方法。安中玉認為,先知、僕人,是教會裏不可分割的雙重角色。

宗教團體與進步社會力量

從 抽象的參與社會,到具體的爭取民主,教會的主動性是否適切,能夠從對 教義的演繹來理解。信仰應是可以實踐的,天國也應是信徒在地上可以逐漸走近的。回歸以來政府施政愈來愈差,香港市民身受其害也不忍卒睹,這難道與特區缺乏 民主與人權沒有關係?另一方面,保障人權和尊嚴不止是溫飽的問題,而是對社會、對人各方面的發展都有重要影響。當政府的政策不容市民置喙時,爭取民主自由 便是為了靠近更好的生活。

在這樣的 歷史和教義的脈絡裏,教會對同志團體的態度,以及由同志團體走 在遊行隊伍最前列的決定,便能夠得出迥異於當前保守教會團體的判斷。當同志團體這幾年來一直與香港市民、與信徒共同走在遊行隊伍中,共同演繹發揚一種人人 有責的參與式民主精神時,有某個宗教團體因意見不合而排拒他人,便不僅是粗暴的拒絕對話,更表現出缺乏聆聽不同人處境的能力。

7 . 1 的可貴之處,是市民自發參與。若說今年其中一個值得市民再次同行的「樂趣」是慶祝董建華下台,兩年來一直與我們同行的同志團體,便絕對有資格分享這種喜 悅、這種人民力量的成果。過往兩年7 . 1 的空前成功,說明了民陣也不能壟斷7 . 1的所有意義。「騎劫」、「混淆」之說,除了是一種妒恨的姿態外,還有什麼具體意義實在可疑。宗教團體內的光譜並不狹小,實際上民陣裏的宗教團體也不安於 單一的宗教立場。每當提及某個高調提出杯葛7 . 1 的宗教團體時,都有感是一種「要錢定要命」式的質問——同志你是支持還是反對?不妨從更廣闊的教會介入社會的歷史裏,攝取更多空間,擺脫偏狹排他的妒恨立 場,進步的社會運動之路還很長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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