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0.04

鴉打街的炸大腸之一

旺角這一年來的轉變,就如許多報導已有所提及,不可挽回地改變著該區的生態。座落在砵蘭街頭的朗豪坊,將附近的商戶的租金翻了幾翻不在話下,長年在砵籣街駐守的馬夫性工作者雞飛狗走直可看成是一場另類的「馬場大火」。而一直向尖沙咀方向走,直立在窩打老道八號的新型單身豪宅,除了令在其對面的垃圾站不再發出往日的惡臭外,也清脆輕巧地剷走了附近的好一大堆舊樓,只剩下那間於十九世紀末建成的紅磚抽水站宿舍,孤獨的倚在窩八旁邊,不倫不類。再繼續走下去,便到已經差不多與百老滙電影中心共生的廟街和鴉打街了。然而,不知道有沒有人留意的是,一家形象鮮明整色整水的老人院加酒店——「文化村」——亦在廟街附近紥根擴張。

我對文化村這集團的歷史並無認識,印象中只覺得它是近年高調兼形象鮮明地做老人生意的東西。翻查其網頁,原來該集團已在許多傳統的老人區——西環、北角、灣仔、西營盤等——設置了分店,在鴉打街的分店位置其實不甚起眼,引起我注意只因它坐落在我認為是全港做得最好的炸大腸小販的鋪位對面。每逢到百老滙影中心看電影,散場後不到鴉打街吃一串炸大腸,簡直心緒不靈手腳盲動。

光顧多了,與店主阿姐也多談了幾句,最近她告訴我,要吃得快吃了,過了十月,也不知道甚麼時候才可以再吃。聽罷直如五雷轟頂。細問之下,阿姐告訴我她們被迫結業的曲折原委。今年年中時,她們收到政府一封信,信中寫到政府要清柝鴉打街,並著該街的店主若希望得到安置或補償,則要儘快登記。一眾店主經商討後,便一方面趕快登記,以免錯過補償:另一方面則聯署要求政府將清拆日期延至來年的三月一日,好讓他們不用失著業過農歷新年。他們更向政府提出,要是政府能延期清拆,店主不要求政府賠償也不要緊。

政府集齊了所有店主的登記後,便一直使拖字訣,不予跟進,只說會考慮他們的要求。待政府派員到每食店拍照和編號碼後,店主終於收到政府的回覆,指政府其實在一九八六年已經在鴉打街作過一次登記,任何食店如果能證明其店在當時已在營業中,並維持至今,則可獲政府補償,否則只剩兩個選擇:一是自行清拆,二是政府代辦,賬單事後由店主支付。好一招引蛇出洞,以賠償為利誘,引店主先主動向政府登記,待政府查核清楚,便任意地祭出一個八十年代的登記紀錄,令店主無路可退,最終自行消失。

阿姐告訴我,當文化村進駐鴉打街後,該集團便開始對整條街的物業虎視眈眈口水直流,已開業的計有文化村老人院、文化村酒店、文化村老人用品店等。連附近的花店(!)、茶餐廳都已收歸其集團名下,反正是一有物業的租約期滿,文化村便如禿鷹般往那兒撲。而對付小食檔,文化村便以衞生理由向政府投拆,經歷禽流感和沙士後,藥石亂投只顧邀功的習慣既已起頭,政府對文化村的投訴豈有不發狂配合之理?整條多姿多彩的鴉打街,唯有說句後會有期了。

記得早前報章報導過,城市規劃委員會通過條例,指以後每當任何地方有計劃變規劃,都要諮詢該範圍內及方圓(好像是)一百米內的業主。這主意看來挺進步,至少規劃不再是坐在冷辦工室,對著香港地圖埋頭苦幹的規劃師的私人事務,但想深一層,如以廟街鴉打街而言,它們是誰的街?是窩八的街?是文化村的街?還是多少已視到那兒為日常消閒娛樂的人的街?這些問題不予討論解決,政府還要以下三濫的手段迫走那小貓三幾戶食店,還要面不紅氣不喘,借近日某論者的話,「實在已超出容忍範圍」。

文化村標榜老人與文化的扣連,驟眼看的確比一般只將老人院視為老人垃圾崗的同行進步不少,至少它看來明白到老人意味著光陰,而後者的沈澱便是文化的一構成條件。但在油麻地鴉打街的文化村,卻是以將該區附近的歷史記憶盡剷作為其經營的前提,手段還要卑鄙不堪聞之大怒,abbas的culture of disappearance,不幸地,在七年後的今天又多了一個鮮活現成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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