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保護自己的口腔
文明的代價是把口腔閹割,口腔是一個危險的空間,將進入所有東西都變得面目模糊。從此,吊在樹上的,游水裡游的,翻在砂窩裡的,都只剩下卑賤的特徵。是從甚麼時候開始,我們柔弱濕濡的口腔需要國家機器的全面介入和悉力防衛。
這種說法顯然是靠修辭來達至戲劇化效果,但卻至少無論如何不能說是不準確。想吃點心,鮮竹卷燒賣蝦餃糯米雞甚麼都別吃,哪便算健康了;抽煙?不單止危害健康而且毒害他人再加上牙黃濃痰不得好死;現連喝酒都變得動輒得疚。
有特色的是,口腔是上述所有問題的唯一出入口——當然還有男性的陽具與女性的陰道,那也是萬惡的根源,但這需要另文再談——彷彿口腔既是一切事物性質的測試實驗室,更是證明萬事皆應防範的終極依據。換句話說,不僅進入口腔的東西,我們會以有害沒害的分類視之,而且似乎是由於預防原則,所有進入口腔的東西都會被視為和誘惑和狡詐,只想千方百計的進佔身體。但即使只有最低限度的的反應能力,我們是否還要有人提醒當中暗陳著的人體的脆弱不堪?事物看來有潛在的危險,是否真的能避開我們身體的不堪一擊?動不動便指把進入口腔的事物改寫成一道德議題,記者啊評論者啊,能否掩飾一下當中的卑鄙和淫穢?
從這裡再出發,口腔動不動便要以國家機器來保護,是否有點太迷離失序?抽象的對抽象,具體的對體,我們會說矛是用來刺盾的,我們會說法律是用來保護人權的——當然兩個選例都有理不通之處,也不是說只有這種配對才可以言說想像,故只好反過來說,法律和道德等抽象對體,我終於明白你們的活動範圍了。
這陣子的主角——酒——,姑勿論就在許多文化中,其字根與水和生命根本無法分清,就技術而論,在潔淨水源根本無法企及的日子裡,發酵製成的葡萄酒、或是蒸餾的烈酒便是可靠飲品便乎唯一的選擇。聖經故事中的撤馬亞人,不就是以葡萄酒替路過的傷者清洗傷口的嗎?再者,今天的說法似是酒的傷害性是從前無法想像,故也無從阻止,但葡萄酒和烈酒之所以流通全球,其中用力最深的不也是聞說最重視道德的教會嗎?當中教會欲傳教傳遍整個世界,不也是不無意外地把葡萄酒也傳遍整個世界嗎?
再講,葡萄的種植有說法最早可追溯至公元6000到4000年的黑海附近,之後因為西班牙、葡萄牙、英國荷蘭等殖民帝國的擴張需要,才會傳到北美、南美甚至非洲等地,所以當今天我們發現如brandy和gin,其名字都從荷蘭文brandewijn和genever來的。反對酒精害人者,請也認清現實,這些成癮品之所以可以繼續流通,不是因為以往的人在沒有今天的「科學基礎」下,無視了一直以來酒精對戈類社會的作用,或許多人急不及待地說的害處,而是太多利益考慮令它們總是禁之不絕,甚至最後以法律來疏導其流通。說酒精在社會流通是一大問題,這是只是一種討論方向,但也只在願意對歷史盲目的人來說有效。
事實上,對只有援引極端例子才能對自己的觀點有自信的人,本應多講無謂,因為不信任自己的判斷和依靠孤證生存的人來說,打擊之未免太殘酷不仁。如果三十九歲便因豪飲而老人癡呆是真的夠嚇人的話,筆者看過的一個例子便足以叫所有人豁出一切無邊無際了。話說1926年在費城有個人,他日進七克大麻、八十支香煙、兩杯咖啡和一升多威士忌,他沒有因此而變得不似人形,相反,一天三至五餐的他,體重竟達125公斤。我們又是不是可以因此而說放心灌吧,放心抽吧,無論如何死不了人。健康提示和妄想症是兩種不完全重疊的取向,而妄顧歷史也只會將國家機器施於口腔的暴力尋常化。事實卻是我們的口腔並不是懸掛在一個有這種兩選擇的真空之中,而是已忘我地將國家機器吞噬,讓它在裡面當著一條只會吠的門口狗。好好的口腔裡有這樣的東西,呀呀喳喳非常騷擾。
2 comments:
OK喎
一旦寫到酒果然就很俾心機
好睇過你d影評
嘿嘿
多謝捧場啦,連飲返杯都要受盡壓力,就是切膚之痛的頭等大事,當然投入。此外,我想沒有廉恥地加多句,影評都算ok啦。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