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皇后碼頭歷史的意義,或,你今日解左殖未呀
(原文的標題有點共產黨文件的味道,也不錯。但後黎又諗到另一個:〈你今日解左殖未呀〉…)
天星皇后碼頭的運動,一直以來都是立基於幾支大柱:
1. 市民對公共空間的使用權和參與權;
2. 城市規劃民主化;
3. 香港歷史建築空間的保育;
4. 香港的歷史、身分和解殖問題。
以上四條大支柱,遠遠早於天星皇后運動便是香港社會重大而有待討論和處理的問題,而隨覑97年香港解除殖民地身分,回歸中國,上述問題更是顯得尖銳和無法迴避。天星皇后作為一個經典案例,令人坐立不安的,是暴露出特區政府的「古蹟——保育」觀,原來還在春秋大夢之際,不知今夕何夕,不知殖民時期理應已離我們遠去。
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兼現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劉智鵬,在〈走出皇后碼頭困局〉(《明報》,2007年8月15日)一文,便作了一個具教育意味的示範。他以歷史專業的眼光,判斷皇后碼頭未及水平被列為法定古蹟,是因為「殖民地的歷史內涵必須彰顯於港督與香港社會的互動之中,並非港督所到之處都具備重大的歷史意義」。這段話,與古物古蹟辦事處5月22日呈交前古物事務監督何志平,關於皇后碼頭應否被列為法定古蹟的文件遙相呼應。
該文件第9(d)段提到,「在考慮一座歷史建築物應否宣布為古蹟以便重構香港的殖民地施政歷史時,我們採取了全盤的考慮方式,包括考慮有關的建築物與殖民地施政的關係,以及對殖民地經濟、宗教、教育、醫療發展等範疇的貢獻。」
緬懷殖民地的史官
讓我們來做一個腦筋的練習。
以「港督與香港社會的互動」,以及「重構香港的殖民地施政歷史」,作為評定是否列為法定古蹟的標準,是一種怎樣的歷史意識呢?什麼人在什麼時候會以此作為入史的材料的準則呢?答案呼之欲出:殖民地的史官。(粗體為筆者所加)
只有這種腦袋和眼睛,才會將整個香港150多年的被壓迫的、抵抗的、自強的、庶民的殖民經驗,都視作漆黑一片的背景,然後港督和殖民地施政就是舞台上大射燈唯一會照亮的主角。
殖民地的皇親國戚、地方行政,對一個脫離殖民地後的地方當然重要。但這裏「重要」的意思,是今天我們需要有一種別樣的眼光,思考香港若要達到一個童叟無欺的解殖歷史階段,我們需要一個怎樣的舞台設定。換言之,這個解殖的舞台上,誰是前台誰是襯托。對這問題意識的探究,香港史學專業責無旁貸。回應劉的文章,「非港督所到之處都具備重大的歷史意義」這句話相信不會有太大爭議,但本土行動和其他支持原地保留皇后碼頭的人,不斷重複的,正正就是,碼頭的重要性毋須皇親國戚的上岸來確認。
以公共空間重構香港歷史
大會堂、天星和皇后所構成的公共空間,從50年代開始,便是香港人發展自強自重的公民人格的重要歷史現場。以手頭資料所及,大會堂及兩個碼頭組成的公共空間,由65年的「反加稅反加租反加價」民眾大會、到66年蘇守忠反天星加價絕食、70年代初的保釣和中文運動浪潮起,加上作為外籍傭工假日在這個(純)消費城市中罕有的避難港——一幕又一幕的場景,見證著香港人了解和實踐自己在城市的公民權利。這段歷史港英政府和皇家警察可以亦有理由輕視,但作為人民,作為脫離殖民地已10年光景的人民,特別是作為脫離殖民官治已10年的香港歷史專業呢?
抗爭歷史對本地社會發展的重要性,無論是「經濟、宗教、教育、醫療」方面,不可能是一條「是/否」、「有/無」的題目。不深耕鑽研港英時代反殖經驗的效果和影響,不更換一個解殖的框架來重編寫香港歷史,無以接駁今天未完成的解殖任務。香港的古物政策和架構不單需要改變,還需要慎重的處理和討論香港現這個歷史階段需要何種歷史保存的「觀念」問題。
經典的俄國文學作品《卡拉馬佐夫兄弟》中有句經典的對白:如神不存在,一切都被允許。有心理分析理論認為——弔詭地——這句話的反面,才是對的。並非「如神不存在,一切都不允許」這個反面,而是「如果神存在,一切才被允許」。舉個例,原教旨主義分子之所以可做盡天下所有犯禁的事情,就是因為神的旨意。在香港,當大家還在做夢以為回歸意味殖民的禁止/缺席,實情原來是,回歸「順利過渡」、「50年不變」等修辭,是香港殖民性格不變的金漆保證。
換言之,「回歸後,殖民才被允許」。
日月報,八月廿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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