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05

搭爹


先學舌說故事:

十九世紀初, 有位年輕女子,有過孩子卻把他們打掉,有過丈夫卻遭他拋棄,在巴黎當家傭看孩子,不時大吵要自殺,情緒起伏不定,精神狀態飄忽。一天她走到隔壁,說希望代 為照顧鄰居19個月大的小女孩。鄰居猶豫了片刻,最後受了她的要求。回家後,年輕女子最出頂先備好的小刀,兩下刀光小女孩已是身首異處。鄰居要把小女孩帶 回時,年輕女子說小女孩經已死了。鄰居很生氣但不相信,嚷著要入屋看個究竟。年輕女子見狀拿出圍裙,轉眼便把小女孩的頭臚包好並掉出窗外。她當然立即被 捕,但除了「an idea」之外,對於動機原因好處等問題她絕口不答。
這 不是一個鬼故,也不是我作的,而是foucault在他的「abnormal」系列講座中引過的一個例子,用意是說明這樣的案件如何把當時的司法、警方和 醫生都搞得瘋瘋癲境 界謎離。首先,當時的法例列明,「只要人在行為的當下處於精神錯亂的狀態,就無犯罪也不違法」,換言之,法律的對象只是理性的人,而 不懂處理 瘋人。年輕女子的手法既有計劃復亦冷靜,那就等如說精神科醫生率先出局:她的確是有殺人,但當時她並不在精神錯亂狀態,不能免罪,要查下去。然而,年輕 女子只說了她是為了「an idea」而把女孩殺掉,除此之外沒有動機也沒利益,對警方和司法來說,這叫不可理喻。

這裡只能得出兩個結 。一,
這件案是隱形的:從 既有的法規和秩序來看,這案件不能感知和識別,也就無法處理;二,看案件本身看,無能的是各種聲稱維持穩定的法規 和秩序,又要理性又要動機,人是殺了卻拿她沒法,超荀。結果,整個邏輯非常辯證,年輕女子謀殺了小女孩,但案件卻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黑洞,完全沒有任何元素 和環節 能掛上任何現行的制度,從而得以處理。但另一方面,這個空洞警方和司法雖則無能辨識,卻在並非隱形於在社會中。它觸發了社會對當時既有的制度的懷疑和 焦慮,和一系列的檢討和改革。不厭其煩的重複,案件是當時社會的幽靈,無法捕捉無法感知也無法依靠,它卻似游到了社會某一虛弱的支點處係威係勢張牙舞爪,讓所有人無法不面對 自身,承認所謂「自己」並非命定的不可能性。

***

朋友在筆戰,幾千字的大車軚輾來輾去,風風火火一地籮蟹。在我等隔岸觀火的讀者來說,相對於這樣巨大的投入,這樣筆戰所能提供的意義卻是少得令人尷尬。簡化的覆述筆戰起因:最開始時杜某有感一些人以感覺輕率的判斷別人的高下,原來自己取代這種想法的態度是傾向表示憐憫。鄧某讀完按奈不住,狠批「憐憫」一詞幾無分別的高下預設和精英心態。三兩下來往,討論便開始和起碼我所理解的筆戰,或我看來有意義的筆戰,越行越遠。


巨 大的精神和腦腦投入,一般都是因為各自有某種立場和觀點值得守衛。而有意義的筆戰,便是能夠開出一片問題空間,雙方都要悉力回應,卻總差點點無法企及問 題的核心,而與核心的那點要命的距離,便是論辯雙方的討論能夠互相揣摸和撞擊,甚至將原有問題修正以至扭曲的原料。換言之,問題空間是雙方原來的認識或分 析框架都無法有效捕獲的,無法完全辨認的,再換言之,那是某種東西,那某種東西的特質便是各人認識裡的一片空白。討論有價值與否,取決於論者的立場觀點, 也取決於辯論過程,能否開出問題空間。

舉例,杜某所謂的「要餵埋來食」的「少爺」作風,鄧某認為是報社譚某所樹的歪風所至,譚某卻 認為這需要從社會對閱讀和理解的零要求中諒解。在雙方都對杜某的「少爺」作風的不特別懷疑的前提下(杜某在這對峙中的犧牲,自不待言),爭奪哪種解釋更為 直接透明,和爭奪哪種解釋問題更大,誰更有積極意義?如果認為學生報近年風氣不比往日(懶政治正確地,這點當然也需要從不同面向證立),則論述杜某的少爺 成風要緊,還是討論有更多甚至尚未成形的問題要緊?

這或許不是一種虛無的後設姿態,畢竟上文引述foucault的「問題化」,其一重要 特徵便是能觸發許多不同的技術和方法,而不只是玄想和空談,雖然 foucault指出的問題化例子,都是十八九世紀的社會為何會變成規訓社會的蛛絲馬跡,不是甚麼好東西。穿鑿一點說,正如所謂規訓社會也應只是嚴格地看 成一種歷史的階段,為甚麼誘至規訓社會的種種距離極遠的方法和機制今天不能有別樣的效果?在這腥風血雨的論辯中,在這樣極大的投入中,如果最後只能看到對 辯的一方,assume著甩頭甩骨的敗兵之將角色在單單打打,辯論中的問題不妨提得更不計後果更魯莽。

2 comments:

TSW,或鄧小樺 said...

這篇文章是近期最見風流及高姿態之作。但其實若非福某的小故事在一開始先聲奪人,文章只怕乏善足陳。而且,姿態上有點可惡。

1.「爭奪哪種解釋更為 直接透明,和爭奪哪種解釋問題更大,誰更有積極意義?」果然是個好問題,也說出我一直想導向的問題。

但下一句落到「論述杜某的少爺成風要緊,還是討論有更多甚至尚未成形的問題要緊?」則稍見洩了道氣。若失去「成風根源」作為借力,如何討論「尚未成形的問題」?大概這便是你所說的「問題不妨提得更魯莽更不計後果」。對此我暫時只有兩個質疑:

1.1.問題可以提得天花亂墬,但一旦涉及對話,便飛不到哪裡去了,尤其論辯核心本身便涉及與「魯莽和不計後果的建設性言論」呈緊張關係。

1.2.問題空間的提法大概就類似於我所說的「不可理解性」,你總是比我去得盡好多。只是,我認為你作為這個論點的提出者,迴避了真正的「問題空間」:我和譚和怪物少爺三者極不對嘴,那麼「問題空間」應該是很大才對,就算我們身在局中不便指出,你也該把它指出而令你的搭爹成為對論戰具積極扭轉意義的批判性文本,否則你只是福柯的讀者,而非福柯(而實情是,你必須是福柯,因為你可以是福柯!)。現在你迴避了,虛晃一槍又扮勁,太可惡了。

2.你對論戰的概括不準確(竟然把我們講成對嘴的),這大大減低你的說服力,就像《95年站在路口那賈樟柯》一樣,概括能力似乎是你的創傷性實在界。至於同情心過盛,有時我也會犯這毛病,且當是同病相憐吧。不過,若到「犧牲」一詞被人老笠之時,你可要正面承受高深理論失去回應現實能力的創傷。

3.我認為最大的問題是,我希望這次事件是徹頭徹尾不可解釋的黑洞(所以有「怪物少爺」之命名),「讓所有人無法不面對自身,承認所謂「自己」並非命定的不可能性。」但是,相信在參戰的譚某和可能參戰的覃某眼中,此黑洞並不存在,一切十分合理。我竭力的說明與渲染似乎對此沒有效果。這個問題,我不知道你是否已經幫助了我。事實上,我理解我的修辭能力已經去到極限;也許現在唯有你的文化資本和倫理資本可以發揮效力。

當然,我還是忍不住竊想比我覺得你文章更為吹脹的人的反應,那種不可把握又要伸手去搶的姿態。你把link貼出來,實是有欠厚道。

Unknown said...

有關對嘴與否的論點,實在非常保留:不對嘴就保證有問題空間嗎?我不認為是這樣,更不曾如此暗示。你與譚杜兩人的辯論不就是最佳的示範?你或者搞錯了地方是,我從來沒有定義所謂問題空間的「充份條件」,這也是為甚麼雖然你們看來吵得佷火,但我仍覺得這場筆戰或者才堪稱乏善足陳。

你說我「也該把它指出而令你的搭爹成為對論戰具積極扭轉意義的批判性文本」,這當然是valid的要求,但對在這場論辯中的人來說,我舉的任何可能都不特別可口怡人容易接受。我的論點是這場論戰因沒有特意找出alien的問題,故不算有意義,而這些alien的問題,不就是在論辯中推鬼使迴避不談了的嗎?舉例說,你認為杜某的「少爺」慣習是來自譚的遺風,當譚說這與我們的社會風有關,你繼續追殺的是這種「少爺」慣習的種種不是,而非兩種解釋少爺作風的因素。

我認為,「『少爺』慣習的種種不是」無法有意義的繼續討論下去,真正有意義的報社現況和由來——這些相信現在還未有人能清晰而肯定地把握的論題。換言之,你所要求的在我的文章中或者未算完全缺席,相反你的視而不見卻可能直接參與構成論戰的無路可走。

老實說,我不認為你會提出「不計後果vs建設性」的張力的問題,原因是你認為此問題空間的提法與「不可理解性」相似(那亦意味endorse吧)。把問題提得更不計後果和魯莽,那是在處於一問題空間,面對一個alien問題時的姿態,你強調對話,而我認為建設性便恰恰應在對話時的trial and (ultimate) error中理解。也就是說在線性的攻防戰中並不適用,畢竟設問在指稱和命名的過程中不是甚麼見血封喉的絕活。再者,「不可理解性」這類黑洞概念,難道容不下幾對矛盾張力共冶一爐的孖寶嗎?

至於你在第三點說的筆戰對不同人的效果,這個才最複雜,不懂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