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07

離奇過小說


看了marc foster的《stranger than fiction》(《離奇過小說》,今年的譯名又是另一個可以詳談的話題了),一肚氣。不錯是effect有趣對白精警,但就是這些便承受得起堂堂文化中心大劇院差不多滿座的轟然掌聲嗎?

很簡單很generic的後設故事(星期二看的《毒校草》的咀咒又在迴盪了)。男主角一天醒來每天如常擦牙打呔的動作,就有把神秘女聲在旁述,當然開始時觀眾都習以為常有人旁述有幾出奇。但接著才發現原來男主角是知道的,聽到的。女聲原來是一個小說作者,作者正在患writer block,而她作品的男主角就是電影的男主角。然後就是男主角現實生活的發展就與女作家筆下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連本地也有彭浩翔的《買凶拍人》、《av》之類,連最近看的《校墓處》都有關於敍述者與所敍敍的對象的處理。國外就更不必說了,charlie kaufmann有《無痛失戀》、《何必偏偏玩謝我》等一大堆。這類戲橋甚麼時候變成新事物要拍掌叫囂了?開始時那像幽靈般的女聲還是好玩的,因為當未知道那把聲音是是來自一個可被編劇任意把玩的女作家。那種不安不僅是被女聲干擾的男主角,還有同樣一頭霧水的觀眾如我。可惜電影
轉頭導就急不及待披露女聲就是女作家,落得大部份時間就在以笑位來示範那些後設故事的操作。

戲的高潮位,就是小說的結尾:女作家本來的想法是借一個初時觀眾讀者都不以為意的小情節——調錶——以成就小說男主角在幾星期後的殺身車禍,當然一廂情願的電影男主角也神推鬼使地迎頭一撞。dustin hoffman(電影裡
輔導男主角的大學教授)評語:這是一個近幾年少有地詩意的死法。死未。唔緊要,因為電影男主角都未死,只是斷了幾條肋骨腳骨胸骨和手骨。點解?也是因為女作家良心未泯,在小說主角撞車後畫龍點睛再加幾筆,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地把男主角的手錶死成了求命的objet petit。女主角突「然想」起了作為一個小說作者的倫理了。

detour:過年時有位朋友的媽媽和女友替朋友求了一支簽。下下簽。簽文大約是 講有個皇帝他宮中有兩位妃子,珠玉在前色迷心竅最後當然是心猿意馬朝政讓開。朋友向來有色心冇色膽聽罷眾人議論紛紛。我,在想的倒是,簽文的故事雖然簡單 並且具指向性,但簽文故事裡,既有國君一位復有妃子兩位,更別忘記有無數因為皇帝不愛江山愛美人而吃苦的泥民。中簽的朋友(當然已經是被其媽媽和女友中介 了)究竟應假設自己是甚麼角色呢?我不是女性主義者啦,她他們大概會質問的是如果是女生抽到這支簽又點算,我想的只是中簽的人不可以是形勢比人強的泥民嗎?做禍水的紅顏又有冇得諗(當然這角色會令另一些朋友忘情投入)?

後設的技法當然沒問題,問題只在於對這種遊戲有沒有距離。這套片,駁古都費事,只為那些手掌都拍爛的觀眾感到木然。

2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hihi~
文章已被排期連結到《香港國際電影節網上筆記連線》,thanks~

Anonymous said...

你好
文章不錯
所以連結了
希望沒有問題,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