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0

討不一樣的債——短論《碼頭與彼岸》


影行者成員李維怡的新作《碼頭與彼岸》放映日的兩年前,中環舊天星碼頭剛剛渡過其最後一夜,而放映當日亦時值保衛菜園村運動第二波的一次大遊行,放映地點則是中環愛丁堡廣場,亦即皇后碼頭的原址。其實關於保衛天星和皇后碼頭運動,社運電影節往年亦放映過《人在皇后》及《天星鐘星》,今年於護菜園第二次高峰之際放映《碼頭與彼岸》,又是怎樣的一回事,重複的地方與重複的時間,每年回歸的運動起伏,一旦與電影結合,可有甚麼意思?

皇后碼頭的保衛運動後,有評論指這是一件「事件」,即運動並不依賴某些既有的形勢或認識框架,反之運動創造出新形勢,與及重新扣連香港歴來社會運動的新座標。這種說法有其洞見,當時當刻亦有其進步的意涵,但今天看來限制難免顯露:此看法未免太橫掃千鈞,太絕對,適用範圍未能有意義地限定。以至這種看法與後來發生的事情如何繼續能扣連?如果天星皇后的劃時代意義真的如此絕對,其後再發生的事情是否就是因循,往後發生的運動還可有「進步性」的空間嗎?

帶著這個問題,我不禁想若將《碼頭與彼岸》倒轉來看,即由尾開始rewind著看,是否能為問題提供某種思考的出路?若倒著帶看,開始的會是工人把貼在皇后碼頭牌匾上紅色字「摩地大商場」的透明膠紙底撕下,然後是寫著「如果這就是結束 當初我就不會來」的字咭,之後是事件中被警察抓了的三位戰友,再之後就是小紅帽的軍靴與許多皇后碼頭留影和清場現場的叠影,再之後就是以類似sitar音樂把整體感覺怪異化後的碼頭頂清場片段。把次序倒轉後的鏡頭連續,就像是(據說存在的)無情的歴史判官,你不會服它,但據說他就是存在,祂不僅是事情發生的次序的最終決定者和保證者,這個次序本身亦就是一個判決。祂從一個從來都已經全知的觀點或高點,把意義回逆性地分派給過程之中發生過的種種片段及環節,天網灰灰。換個街坊點的講法,成王敗寇。

亦即是,事情的絕對及超越的意義,與那個據說存在的判官給出的評價及教訓之間,總存在著一段性質不明亦不易處理的鴻溝。

齊澤克談及總會重複出現的歴史事件時,有一個相當值得思考的提法。他反目的論,亦即否認有歴史判官。但他所否認的,並非簡單的不認為事件有必然的關係及次序。他認為,第一次的失敗,總會被理解為「某些價值/原則/理念/誓學係唔work既」,這種理解,當然就是根據既有形勢和認識框架的理解,但也就是誤認,而這誤認會構成他名為「符號債務」(symbolic debt)的冤案。誤認就是壓抑,而反彈和湧出就是以壓抑為前提。以至所謂的重複,說到底就是被壓抑的「某些價值/原則/理念/誓學」回來討債,而不是甚麼樸素的失敗乃成功之母之類,或存在著某個在制高點的歴史判官所負責操作的「歴史必然性」。冤案不過是社會運動所主張的改變不發生或未發生的另一個名字。所謂的「必然性」,不過是誤認/壓抑和討債之間關係的暗渡陳倉。

從這意義看,要反擊宿命論,要反駁世界「係咁冇得變」之類的說法,不能只指出某場運動的絕對意義/突破性,而是要辦別由這點至到判官的判決之間,有甚麼東西給壓抑了,有甚麼債務產生了,這就是事情會再發生,並且最後有條件成功的阿基理斯足踝。從這意義看,《碼頭與彼岸》主體三部份的「人民規劃」、「本土解殖」、「空間對決」等,難道不就展現了運動被被壓抑了的「自主的人」嗎?而這,難道不是完全見諸天星皇后之後前仆後繼的都市運動、社區運動、居民運動?

菜園村的事件,人民規劃已不止是口號式的提法,而是有如利東街的規劃圖、屋如何建等的實踐。菜園新村艱難但堅韌的成長,不就是香港人民規劃史的一個重要經驗嗎?而相對於原居民村的所謂散村所受的待遇,法例上和與原居民對奕的不對等上,不就是殖民地年代的遺產嗎?到現階段的對抗,既是要守衛舊菜園直至新村築好,亦是所謂「時間換空間」,舊菜園所需要守護多長時間,其實只是為了孕育集體建村這個新家園能夠最終實現。種種方面,其實是沿著被壓抑的未竟之志,繼續咬緊牙關頂硬上。

電影主體三部份,筆者其實斗膽建議,不妨試試關掉音量來看。減去具體每個人精彩和不同角度的發言和訪問,仍會看到一張張自信而眼裡有光和熱的面孔,與及他們直接短路到烏托邦的身體動作。這是科層裡的機器、歴史的既得利益者和對世界失去熱情的犬儒者所缺乏的——當然他們也會盡力壓抑他們所見到的熱與光與自信。歌仔也有得唱「one man's freedom fighter, is another's terrorist」,自主的人是危險的,因為他們看得出現實不過是權力絕望地要維持的大謊言一則。

《碼頭與彼岸》不一定易明,也不一定好看,但它其實召喚著每個人承認運動和抗爭並不破壞和諧,相反它提醒每人都有責任討回人們被剝奪的自主和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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